【注意事項】
1.場地佈置或借用物品應事先徵得同意,使用完畢應負責回復原狀或返還。
2.場地之牆面及地板不得塗寫釘掛,如需黏貼請使用環保黏土或低黏度無痕膠帶。若造成牆面及地板毀損,應予以復舊或照價賠償。
3.場地內外嚴禁吸菸,以及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等行為。
4.禁止攜帶與使用耗電量超過500瓦之電器設備。
5.場地禁止使用明火,廚房瓦斯爐只允許燒煮飲用開水。
6.應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桌椅排列回復原狀,清潔乾淨,油膩污垢應以清潔劑洗淨,垃圾裝袋,並將非本場地所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。
7.租用場地期間,租用人應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場地之責任,若造成公共災害,或人員生命、財產之損害者,租用人應負起全部法律與賠償責任。
8.活動結束後嚴禁逗留公共區域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到住戶安寧。
【退費機制】
退費比例:
1.場地使用開始7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5%。
2.場地使用開始前6日以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%。
3.場地使用時間開始後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補充事項:
1.如使用匯款方式退還,應扣除手續費每筆新臺幣30元整。
2.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事由,致未能如期使用場地,依上述退費比例準則規定辦理退費。
場地空間屬於私人住宅,恕無法開立統一發票。